小一適齡人口下降之我見
近年,香港學童人數持續下降。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23年8月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教育局預計未來七年在香港居住的六歲小一適齡人口將會下跌三成,故未來學額需求也會減少。有見及此,有立法會議員曾建議全港開5班或以上小一的小學,逐步減至4班,但筆者認為此建議並不可取。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為何要求小學減班,可以解決學齡人口結構性下降而引致的問題。為了確保教學質素,教育局對每班學生人數作出嚴格規定。實施小班教學之小學每班收生上限為 27 人,而其餘小學每班收生上限則為 33 人。因此,若學校的班數下降,招收之學生人數也必然下降。在總學生人數不變的前提下,減班能讓學生流向原來收生較緊張的學校,有助避免那些學校因收生人數不足而被「殺校」。
既然此建議有助避免殺校,那為何筆者認為不可取呢?香港是一個資本主義、奉行自由經濟的社會。家長替其子女擇校,必然有其考慮。雖然香港十八區之人口結構不盡相同,但即使在同一區,不同學校之收生情況也可截然不同。部分學校較受家長歡迎,競爭激烈,收生人數多,開辦的班別也相應較多;相反,部分學校沒那麼受歡迎,收生人數較少,甚至因收生人數太少有殺校危機。這與學校之教育質素不無關係。有條件每年級開辦5班或以上的學校,必然為教育質素高、受家長歡迎的所謂「名校」。懲罰這些辦學辦得好的學校,逼使他們減班,這合理嗎?
為何減班是一種「懲罰」呢?從學校管理的角度看,學校減班,校長的工資不減,反而管理的班別減少,會沒那麼吃力的。然而,減班的必然後果就是裁員。在理解此因果關係之前,我們要先了解教師與班級比例 (班師比) 之概念。資助學校教學人員數額是按班師比計算。現時,津貼小學之班師比為1:1.6,即每班有1.6位教師。若一所津貼小學每年級開辦5班,合共全校30班,便會有48位編制內常額教師 (當中包括校長)。若政府要求所有開5班或以上小一的小學,逐步減至4班,六年後,該校之總班數將會減為24班,而按照班師比計算之編制內教師人數則調整為38.4。這意味著有接近10位教師將會因而失去原來教席,要另謀高就。作為前任津貼小學校董,筆者曾親眼看見有資深常額小學老師由「小校」轉至「大校」任職,為的就是一份穩定的工作,避免因原校被殺校而失業。若大校被強制減班,這些教師便須「遲來先走」,被逼裁減。這大大打擊整體教職員士氣。即使教育局可提供數年過渡期,容許小學於減班後短暫聘任超額教師,但這過渡期始終會有屆滿的一天,故問題不會得到永久解決。
因此,強制要求全港開5班或以上小一的小學,逐步減至4班,並非明智之舉。就香港學童人數持續下降之趨勢,筆者認為這是出生率下降之必然後果。我們需要接受且尊重學額需求減少之現實情況。既然需求下降,政府善用公共資源,要求因家長不選擇而收生不足之學校停止營運,又有何不妥呢?假若學校辦學表現卓越,又怎會沒家長選擇呢?筆者支持教育局因時制宜,加速推進小班教學,不但創造課堂空間,促進師生之間的互動,使老師更容易照顧學習差異,而且能在學校不裁員的情況下,增加弱勢學校之收生人數,可謂一箭多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