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虐兒條例與推動長幼共融

 

有鑑於近年虐待兒童引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個案屢見不鮮,加上施虐者包括兒童的雙親、同住親人甚或兒童院社的照顧職員,問題非常嚴重,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故此政府已迅速行動,希望透過立法及執法,減少悲劇的發生。

 

年紀愈少 愈不懂求助反抗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經刊憲,將於202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在法例生效前的一段時間,政府已加強宣傳,並讓有關的人士或機構準備,如向家長講解,為內部員工培訓及制定工作流程,釐清各部門責任等,這宣傳及培訓的工作確需要數月的時間,是急不來的。

「兒童」是指未成年的人士,由嬰兒至18歲,這個年齡層的人數不少,保護他們在身體上、精神上的健康及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兒童年紀愈少愈不懂得自我照顧,遇到困難也不懂得求助甚至反抗,默默接受困厄。除了一般的暴力對待,冷漠和疏忽照顧都是不理想,甚至到犯法的程度。

 

學校職工 任重道遠

 

這條例影響深遠,旨在及早識別及介入嚴重虐待兒童個案,希望為兒童建立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方法是規定25類專業人士,包括社工、教師、醫護人員等,若他們在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則有法定責任向有關當局作出舉報。幼稚園、小學教師及社工所需的知識和對兒童的關心最為重要,學生在校的時間較長,較易發現孩子的身體狀況或情緒起伏。

25類指定專業人士必須認真學習及了解,各個被界定為虐待兒童的類別,也要知道通報的程序、自己要保留的記錄等,以方便問責,定時的調查,以及報告給上司或機構。

 

僅就虐兒立例 治標不治本

 

其實,這項強制舉報的條例是有需要的,但只能治標卻不能治本。香港除了虐兒外,還有虐老、學校欺凌、家暴等不同的社會問題,推動長幼共融、家庭共融、社會共融才是治本之道。

現今香港社會問題複雜,要締造和睦的家庭、和諧的社會,讓兒童在安穩快樂的環境下健康成長,鄰里互助,就要多方面的努力和結集力量,包括宗教的力量、文化的力量、教育的力量,以至政府的政策及資源的分配,社會慈善機構的參與等。

 

 

2024年中,香港的六大宗教共同舉辦了六宗教思想交談會,主題便是「宗教視覺下的長幼共融」。主辦單位包括香港佛教聯合會、香港天主教教區、孔教學院、中華回教博愛社、香港基督教協進會、香港道教聯合會。筆者覺得這次座談會也是不同宗教人士的一次共融。各宗教的觀點大同小異,很值得互相參考,更可以打破宗教的藩籬,攜手合作,推動各方人士共創共融的香港。篇幅有限,有機會我試試綜合一談他們的建議和學校可如何配合。

 

 

 

*此文曾刊載於《灼見名家》,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