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教育」對提升學生閱讀動機的反思

在十月份「歷史文化」欄目中,業界同袍分享了提升學生美育素養,讓學生透過認識「社會美」、「自然美」,將形而外的社會責任與義務,轉化為型而內的國民情意,此一觀點啟發了筆者對閱讀推廣的反思。

 

根據《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 (2023),「文學」是中國語文教育課程的九大學習範疇之一,旨在培育學生的「審美情趣、態度和能力」,讓學生「感受文學閱讀的愉快經驗,欣賞文學之美」。現行的「中國文學科」是高中的選修單元,若然高中不選讀此科,學生在十二年的中小學學習生涯中,就只能靠中國語文科培養課程宗旨中所述的「審美情趣、態度和能力」。

 

以筆者較熟悉的中學中文課程為例,就連中國四大名著,在現行單元式教學的篇章導讀中也只有羅貫中《三國演義》的〈楊修之死〉、〈孔明借箭〉等不過短短幾篇,雖然還有很多諸如〈荷塘月色〉、〈友情傘〉、〈再別康橋〉、古詩詞、高中指定文言篇章等文學名篇,但教學的側重點仍離不開分析「文章體裁」、「中心思想」、「段落大意」、「佈局謀篇」、「語法修辭」等閱讀策略式的教學,當然也有中文科重中之重的教學使命——培養學生「品德情意」的元素。無疑,從多年來香港學生在PISA名列前茅的表現中可見,香港中文教育在培養學生閱讀能力上是絕對具有一定成效的,但,對「審美情趣、態度和能力」的培育,則似乎得其「形」而不得其「神」。

 

為何《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和《紅樓夢》是中國四大名著?它們有什麼具體的文學價值?它們對後世的文學發展有何文化影響力?如果要細味這四部作品,應該從何入手?其文學之美「美」在哪裡?太史公的《史記》如何體現「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這個美譽?…… 值得反思的是,以上問題不勝枚舉,又有多少教師曾經有系統地教過學生呢?

 

「審美能力」是要有具體指導的,當沒有接受過專門的「美學教育」,畢加索的名畫放在眼前,亦可能被誤以為是稚童無意識的草草幾筆之作,得知是「名畫」時,也只會尷尬笑嘆一句「藝術這門高深的學問,我真的不懂欣賞」。文學作品亦然,當學生沒有接受過閱讀作品的「美學教育」,又何來「感受文學閱讀的愉快經驗,欣賞文學之美」?

 

在PIRLS 2021 年調查中,具較濃厚閱讀興趣的學生比例只有30%,而 2016 年香港學生對閱讀課堂的投入程度在全球排名中位居末端。香港學生在閱讀學習範疇上「高能力,低動機」,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筆者相信,文學閱讀的「美學教育」是其中一個值得進一步探究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