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教育的迷思

  • 作者: 吳智滙 (香港大學教育政策與社會學部博士研究生、藍田循道衞理小學校董、藍田循道衞理小學校友會主席、華英中學香港校友會副會長)
  • 刊登日期: 2024年7月16日
  • 關鍵詞: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發布之《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首次把「資優教育」概念引進香港教育。現時,香港資優教育之目標為滿足所有學生之教育需要,使其充分發揮潛能,而學校應採用「三層架構推行模式」(校本全班式教學、校本抽離式計劃、校外支援) 規劃及推行校本資優教育。雖然教育局透過不同方式大力推廣資優教育,但作為一名小學校董及前中學教師,筆者觀察本地不少教育工作者仍對資優教育存有誤解。

其中一個誤解是對資優之定義。學者Renzulli曾提出資優三環論,認為資優生須同時具備中等以上能力、工作熱忱及創造力。另一名學者Sternberg則認為資優可以分成三大類別,分別為分析資優analytic giftedness (智力)、綜合資優 synthetic giftedness (洞察力、直覺、創造力) 及實踐資優 practical giftedness (解難能力)。而教育局所引用之定義,則來自學者Marland在 1971 年向美國國會提出對資優之定義,即資優兒童必須在以下一種或多種範疇中,具有卓越成就或潛能:(一) 一般智能、(二) 某學科的專門學術才能、(三) 創意思考能力、 (四) 視覺及表演藝術、(五) 領導才能、(六)心理肌動能力。雖然不同學者均對資優概念提出較全面描述,但部分香港中小學老師仍只把學業成績優異或於校際比賽獲獎之學生界定為資優生並將之加入校本人才庫,忽略在其他方面,如創意思考、令島才能、個人內省智能,擁有傑出表現之學生。評估學生表現時,學校應減少依賴傳統紙筆評估,反而應多重視學生不同方面之發展。

除此之外,不同老師對於如何在學校推行資優教育,看法迥異。其中一項照顧資優學生需要之方法為適異教學,即教師在教學設計主動關注學生需要和學習差異,包括其準備度、興趣及學習檔案,以增加學生成功學習機會。可是,有些學校領導卻因人力資源分配及學校整體利益等因素,推行一些使最多學生受益並具可持續性之教學活動,而非照顧小眾學生之需要。說到底,適異教學之目的為照顧個別學生之個性化需要,故規劃校本資優教育課程時,教師該多考慮個別學生之學習需要,並避免把所有校本抽離式計劃外判予不認識學生之外間機構。以貫徹「全校參與」理念,全校老師可按其興趣、能力及經驗帶領不同資優活動。

作為一名校友會領導及現任校董,我認為只要學校能與不同持分者 (如校友) 合作,便能在不增加學校財政負擔並不增加老師工作量之前提下,為學生提供多元化而免費之學習經歷,照顧其全人發展需要。過去五年,我以校友、校董身分,與藍田循道衞理小學資優教育組及英文組合作,推行與英國語文學習領域相關之校本全班式教學及校本抽離式計劃。以下連結為我於數年前接受該校資優教育統籌黎錦姿主任訪問之片段:https://youtu.be/lDCxMG1VO1A

最後,要有效評估學生需要並統籌全校之校本資優教育課程,一名孰悉資優教育並對其充滿熱誠之資優教育統籌主任尤其重要。遺憾地,並非全港學校皆設有該職位,而擔任該職位之教職員,也不一定是有權力調配人力及財政資源之中層領導,即高級學位教師 (SGM) 或小學學位教師 (PSM) 。筆者寄望香港之資優教育長遠而言能朝著正確方向發展,以充分發揮所有學生之潛能。

 

 

(此文章之英文版曾於2024年4月23日刊登於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網誌Education Dialogues,原文連結https://scape.edu.hku.hk/myths-of-gifted-education-in-hong-kong/)